为有效应对可能出现的第二波新冠病毒感染疫情,充分发挥新冠病毒疫苗的保护作用,根据国家、省市要求,敦煌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新冠病毒疫苗接种,补齐不同目标人群免疫水平差距,进一步降低重症和死亡风险。现将疫苗接种有关事项公布如下:
(资料图片)
一、接种对象
1.未感染(无明确新冠病毒核酸或抗原检测阳性)且未完成既定免疫程序的人群。包括3-17岁未感染且尚未完成基础免疫的人群;18岁以上未感染且尚未完成第一剂次和第二剂次加强免疫的人群(3-17岁人群暂不安排加强免疫)。
2.已感染(有明确新冠病毒核酸或抗原检测阳性)且未完成基础免疫的人群。
二、疫苗接种时间间隔
未感染的目标人群基础免疫两剂次间隔21天以上;完成基础免疫的18岁以上人群,第一剂次加强免疫时间间隔调整为3个月以上;第一剂次加强免疫和第二剂次加强免疫时间间隔为6个月以上。
已感染且未完成基础免疫的人群,可在感染3个月后接种1剂次疫苗。
三、接种地点及接种时间
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各乡镇卫生院(详见附件)
上午:08:30-11:30
下午:15:00-18:00
附件
请符合条件的人员尽快进行接种,做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!
敦煌市新冠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指挥部
2023年4月2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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